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上获悉,2013年,山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为工作重点,提出了整建制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目标。明确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做法和相关经验,推广到所有农产品和所有县(市、区),以县为单位,标准化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,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。同时,延伸监管链条,全力确保食品安全,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。
推广“五位一体”模式,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省
据了解,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做法,一直走在全国前列。各示范区普遍建立了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企业主体、市场运作”的工作机制,推行了以企业为龙头、基地为依托、标准为核心、品牌为引领、市场为导向的“五位一体”发展模式,建立健全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、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、质量安全可追溯、监控评估预警、企业质量安全诚信、多元化国际市场等六大体系,农产品出口走上了“源头无隐患、投入无违禁、管理无盲区、出口无障碍”的良性发展轨道,探索出了“推行国际标准、统筹两个市场、打造山东品牌、促进富民强省”的示范区建设新路子。
近年来,山东已有60个县(市、区)建成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,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9.95%以上,农产品出口连续13年居全国首位,出口总额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多。所以,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“山东模式”,已在国内外产生较好影响。
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,群众关心、社会关切。实践表明,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具有显著的放大效应和连锁效应。对此,山东提出,要将以“五位一体”为主要特点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做法,推广到所有县(市、区)。山东要求,以市县为基本单元,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域全程监管,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、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、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和质量安全诚信体系,尽快实现农产品生产源头无隐患、投入无违禁、管理无盲区、市场无障碍。
山东明确以县为基本单位,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;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,抓好标准集成转化推广,提高标准化基地建设的档次和水平,严格“三品一标”产品认证程序,严把质量审核关,加强证后管理,维护好“三品一标”的品牌形象;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,严格执行农药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,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禁用农(兽)药、瘦肉精和兽用抗生素行为,加强农药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全过程监管;强化监管体系建设,重点提升乡镇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;加快市县两级检测机构建设,健全完善检测网络;把“菜篮子”产品主产县、大型批发市场和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省级监测范围,做好产地储存和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督抽查;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机制,科学制定应急预案,启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,主动做好热点问题的解读,避免问题发酵造成消费恐慌。
实施“四项整治行动”,确保全过程食品安全
针对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,山东明确,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,加强综合协调联动,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,加大监管机构建设投入,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。对此,为确保食品农产品安全,特别是春节期间食品安全,山东将实施“四项整治行动”。
一是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。由畜牧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,以打击非法使用“瘦肉精”、饲喂不合格饲料、滥用兽药等为重点,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。加强对畜禽养殖大县、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监管,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,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规模化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100%;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,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,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“黑窝点”,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%。
二是农产品源头治理专项行动。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,针对重点食用农产品,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,实施良好农业规范。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,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。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,蔬菜、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0%以上;“三品一标”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%以上;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率从40%提高到50%以上;认证水产品产量占养殖总产量的比率提高到50%以上,建立省级现代渔业园区100个。
三是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。由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,强化对食品添加剂、食用植物油产品生产和使用企业的整治,着力排查区域性、行业性风险隐患,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,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的监管,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“黑窝点”和“黑作坊”,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%以上。
四是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。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,以食品供货商为重点,加强对食品经营、仓储场所的调查摸排和集中整治,打击非法涂改生产日期和更换食品标签等行为。制定食品销售摊贩监督管理办法,实施“挂牌经营、实名登记、信息公示”等制度,规范行为,食品销售摊贩监管覆盖率达到50%以上。